聽說現在台灣的教科書都教導學生日本是我們的母國。可是台灣人這樣推心置腹,一廂情願地熱臉貼冷屁股地把日本說成是台灣的母國,日本也沒發日本護照給台灣人,也沒將全體台灣人再次歸化成為日本國民。原因為何?因為那是絕對不可能之事!!因為日本已經在1945年就將台澎(還附贈了西沙及南沙群島)先行歸還給了中國【當時的中華民國】,而于1951年9月的舊金山和約也載明放棄台澎及西沙南沙群島(舊金山和約于次年4月28日生效),並且在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日當天與中華民國【當時實際控制之領土僅剩台澎金馬及西沙及南沙群島的中華民國卻仍然穩坐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國之寶座】簽了中日和約【俗稱的台北和約】,但是值得玩味的是中日和約裡第十條特別指明中華民國國民是指台灣及澎湖的居民及其後裔。可見在當時日本的認知裡,金門,馬祖的居民已經不能算是中華民國國民了!。
已經歸還的東西,如何能再次索討回來?除非再發動一次戰爭,搶回來。中日和約第四條就清楚明白地說1941年以前日本國與中國簽定的所有條約,全部失效。1941年以前簽定的條約,當然包括了馬關條約。馬關條約簽定之前,台灣屬於清朝時的中國(台獨神經病會硬拗說清朝不是中國,是“大清帝國”。可是根據我搜查的結果,清王朝從未用“大清帝國”來稱呼自己,而是用我“大清朝”,“大清王朝”,或是我“中國”來自稱,用“中國”一詞可以指涉任何朝代,任何朝代也都有用“中國”來自稱的習慣,這種跨越朝代,都以中國自稱的習慣,始於周朝。而清朝時若用“大清朝”則是特指當朝,這跟明朝是一樣的情形。明朝皇室人員也不會自稱“大明帝國”,而是自稱“中國”或是“大明朝”。“大明帝國”及“大清帝國”是後世的歷史學者對古代封建帝國的稱呼與說明,讓人知道那是“帝國”,根本就不是當朝人對其國家的自稱。台獨笨蛋連這種基本常識都沒有,真是有夠蠢!)的領土,馬關條約失效的話,自然就表示一切恢復到簽約之前的狀態。馬關條約簽約之前的的狀態,當然就是指台灣恢復為中國的領土了!
林志昇等白痴還一直說什麼日本放棄台澎,卻沒指定還給誰,還發明一個名詞,叫“懸空割讓”,簡直是胡說八道!!人家日本就直接說1941年之前與中國簽的所有條約,全部失效。這麼清楚明白,居然還看不懂?就好像別人跟你簽了一份契約,說某某東西變成是他的,過了若干年之後,他先把這件東西還給了你,然後當衆宣布他放棄之前跟你強索到的某件東西,而他當衆宣布的時候,你並不在現場,事後他又另行找你簽訂了一份契約,特別指明在某某年之前,他與你簽定的所有契約全部失效云云。當對方都做到這種程度了,東西也早就拿在你手上了,可是你卻一直主張說:“你雖然老早把東西交還給我,但你只是宣布放棄之前跟我要走的東西,並沒有指明要還給誰,所以我依舊認為我對於從你那邊拿回來的東西,只有保管權,並沒有這件東西的擁有權,因此這件東西還不算是我的。” 你想想看,對方會不會認為你是個神經病???
現在島上的執政白痴們就是認為中華民國整個搬到台灣島上了,大陸地區不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了!當然也不認為大陸地區人民是中華民國的國民了!不管藍綠都一樣,他們認為的中華民國就等同於台灣,金門馬祖更被認為是台灣金門與台灣馬祖了(雖然明明就是福建省金門與福建省馬祖)!!他們把台灣提升到與中華民國同等的高度,然後說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來混淆視聽,欺騙世人,讓世人以為有一個台灣國的存在。
現在回頭再來看中日和約,似乎當時日本理解與認知的中華民國國民就是專指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澎湖的居民,似乎金門與馬祖也不算是中華民國的國民了!(當時的中華民國代表葉公超似乎也沒覺得有不妥的地方,難道當時就有獨台的傾向了?!)這樣看來,目前在台灣執政的民進黨當局所認知的中華民國的疆域似乎比1952年當時日本國官員認知的中華民國的疆域還要多了金門與馬祖兩塊地方,而因為目前執政的民進黨當局故意將台灣與中華民國混同,以致於中華民國福建省的金門,馬祖,有時也被台灣發行的旅遊書刊及電視節目,故意篡改為台灣金門與台灣馬祖了,而日本在中日和約提到中華民國國民時,特別強調是指台灣及澎湖的居民及其後裔,是否藏有伏筆,間接地暗示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金門馬祖乾脆不要了,就以台灣及澎湖為中華民國的領土就足夠與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庭抗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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